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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尊跟仙尊互穿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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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1 变成大美人仙尊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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胸前的伤口太过于重,以至于站起身,都让他出了一身的冷汗。

他忍不住喃喃自语道:“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,就不能手下留情点。”

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自作自受了。

不过好在,从小到大受的伤多了去了,这疼痛还是能忍耐的。

蓬熠慢吞吞地打量着四周。

这人的屋子就跟他人一样,全是雪白雪白的,几乎看不出一点旁的颜色。

有种冷冰冰,毫无人气的感觉,跟他自己的卧室一点都不像。

这里与其说是卧室,说是书房更合适一点。

因为除了这张床,四周的墙壁上全都是书架,上面放满了书。

蓬熠最头疼的事情就是看书,而且他向来天赋惊人,很多东西都是过目不忘,看过一遍的东西坚决不会再重复第二遍,因此不知扔掉了多少书。

“我要是将这些书全都扔掉,不知道那人神色会不会有什么变化?”

这样想着,蓬熠从最近的架子上抽出一本,打开,草草地扫了一遍,然而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。

“怎么这么熟悉呢?”

这书里的内容他一定在哪里读过,可是却是一点想不起来。

想不起来的时候,他总是不愿意多想的。

蓬熠将书扔回书架,又走到了书桌前。

“他是不是有整洁癖?”

书桌上的东西摆放的整整齐齐,所有的书全都朝着一个方向,就连笔尖放置的位置也都是一模一样的。

蓬熠恶劣地随手在桌上一扫,将所有放好的东西全都打乱了,东倒西歪。

“这才是我的风格。”

破坏完桌子,他又顺着书架一路将这房间走了一圈。

这人无聊也就算了,卧室也是如此无聊,什么新鲜的玩意都没有,除了书,还是书。

也就放在窗台上的那架琴看起来还稍微有那么点与众不同。

熟悉完周围的环境之后,他又回到了床前坐下。

扯开衣襟,胸口的伤口果然裂开了,从结痂的地方开始往外冒鲜血。

蓬熠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。

他这灭心剑不是一般的灵器,伤人伤皮先伤肉,乃是一种极品魔剑。

一旦被这剑刺伤,伤口虽然表面结痂恢复了,但是皮下之肉却是因为沾染了剑上的魔气,难以愈合。

结痂的伤口也随时都会裂开。

想要将这伤口至于,唯一的方法就是将这结痂的伤口重新挑开,将周围的肉全都剃去,由他重新生长,这才能够慢慢愈合。

不然根本就治不好,时间久了,这魔气还会蔓延,吞噬周围的皮肉,每一日都饱受皮肉疼痛之苦。

这本来是他送给这讨厌仙尊的东西,这下好了,全都报应到自己身上来了。

蓬熠忍不住嘀咕道:“我怎么这么恶毒呢,当初换个普通一点的灵剑,现在也不至于这么倒霉。”

嘴里这么念叨着,手底下却是丝毫不耽搁。

他手腕一番,手里便出现了一把锋利的匕首。

这匕首只有巴掌大小,但是刀锋凌厉,吹毛断发,削铁如泥,是一把难得的好匕首。

蓬熠闭了闭眼,再睁开的手,刀尖已经毫不犹豫地捅进了身体里。

他还不知道在这具身体里待多久,也不知道能不能再恢复到原来的样子,当下再不将这块肉剔除,受罪的只会是他自己。

长痛不如短痛,痛完再找麻烦。

这罪他绝不会白受,既然都已经来到了九重天,变成了这至高无上的仙尊,不做点什么,也太对不起他魔头的称号了。

蓬熠额角已经沁出了冷汗,刀子直接划在身上破皮割肉的感觉确实疼,但他只是微皱起眉头,一声都未曾吭过。

鲜色的血液滴在床单上,一点一点将雪白的床单染红,就像在这个素白的卧室里留下了扎眼的异彩。

于是,醒来尚未有一炷□□夫的魔头,在割完肉之后,再一次陷入了昏迷。

昏迷前,他暗自发誓,一定要将这九重天搞得天翻地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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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尊:九重天听我的,搞我就行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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